日期:[2023年12月06日] -- 智慧生活报 -- 版次:[A7]

讨薪路漫漫 诉前调解了烦“薪”

  本报讯 (通讯员 高越) 近日,长子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为当事人杜某某要回了属于自己的四千多元劳务费。
  钱虽不多,讨薪路却不短,早在2021年初,原告杜某某就经熟人介绍为被告侯某某提供了劳务,当时被告侯某某承诺完工后结清工资,2021年6月工程完工,经结算工资为6320元,被告侯某某支付2000元后违背承诺不再支付剩余劳务费。多次向被告侯某某索要劳务费未果后,2023年11月14日,原告杜某某到长子法院起诉。
  诉讼服务中心收到案件后,为减轻原告杜某某诉累,在取得杜某某同意后将案件导入诉前调解程序,驻院特邀调解员通过电话联系被告侯某某十余次,经过调解员坚持不懈沟通,释法析理,被告侯某某同意支付所欠劳务费。2023年11月29日,经过现场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被告侯某某当场向原告杜某某支付劳务费2320元,剩余2000元于2024年1月31日前付清。调解协议达成后,随即申请司法确认,经速裁法官仔细审查调解协议,当天依法作出司法确认裁定,杜某某最终通过诉前调解解决了这桩烦“薪”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