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年11月29日] -- 智慧生活报 -- 版次:[A9]

民企状告国企还钱 实现双赢是目的

  本报讯 (通讯员 武星光郝湘俊)为将群众工作真正落到实处,了解企业司法诉求,2023年11月22日,朔城区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马骏带领执行局局长卢英杰、执行法官武星光等深入企业化解矛盾,让“脚力”转变为推动企业发展的“动能”。
  某能源有限公司与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朔城区法院依法审理后进入执行程序。因该案申请执行人某能源有限公司系总公司位于太原市的一家民营企业,被执行人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系某央企位于朔州市的子公司,且案件执行标的额超千万元,法院高度重视,分管院领导亲自督办,确保案件妥善执行。
  案件办理过程中,法院分管领导多次组织执行局研判该案,多次到被执行公司进行协调。经过充分释法和沟通,被执行公司表示,虽然自身目前经营困难,负债较多,仍愿意向其上级单位申请专项资金支付法院判决确定的执行标的。但因标的数额巨大,产生的利息较高,利息支付确有困难。法院充分肯定了被执行人作为国企的担当,依照善意文明执法理念,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开展协商。最终申请执行人愿意放弃部分利息达成执行和解,被执行人在和解后立即支付了相应钱款。
  矛盾化解后,马骏带队赴申请执行公司对企业经营状况、执行案款是否足额发放到位、执行干警有无违反廉洁纪律等情况进行回访。申请执行人某能源有限公司负责人表示,案款已经按调解协议约定足额到账;标的这么大还能这么快执行到位,真是解了公司的燃眉之急。该负责人还表示,朔城区法院执行干警在办案过程中真正践行了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理念,积极创新执行模式,充分发挥执行职能,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为全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作出重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