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年11月13日] -- 智慧生活报 -- 版次:[A6]
违法发放贷款

原襄汾联社襄陵信用社一客户经理被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

  本报讯日前,原襄汾联社襄陵信用社客户经理闫文斌因违法发放贷款,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临汾监管分局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临金管罚告字〔2023〕8号)。
  经查,闫文斌任职原襄汾联社襄陵信用社客户经理期间,违法发放贷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临汾监管分局拟对闫文斌作出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