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年11月08日] -- 智慧生活报 -- 版次:[A10]

男子从境外购买“听话水”获刑

  近日,太原中院开庭审理了我省首例走私新型毒品——“听话水”案,并当庭宣判。
  法院审理查明 ,2022 年 7 月,太原市的王某通过 QQ、微信、“土豆”APP 等软件,在明知“听话水”具有致幻功能、属于违禁药品的情况下,仍以人民币880元的价格从境外网购了“听话水”。同年9月8日,公安机关在某产业园区项目部将收取上述包裹的王某抓获,现场查获伪装成“按摩精油萃取精华”的液体一瓶。经鉴定,查获液体中检出了γ-羟丁酸成分。
  太原中院审理认为,王某违反国家毒品管制法规,明知是毒品而从境外购买并以寄递方式入境,其行为已构成走私毒品罪,依法判决被告人王某犯走私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王某当庭表示认罪认罚。
  “听话水(GHB)”,是一种无色、无臭、无味又容易溶于水和酒精的中枢抑制剂,也有白色粉末、药片和胶囊等剂型,是我国规定管制的第一类精神药,在饮料、酒水中添加后很难被察觉。因此,它就成为了许多不法分子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优选”之一。在临床上,GHB有时候会用作麻醉剂,但其安全剂量范围很小,过量就会产生恶心、失去意识、心率减慢、头晕、记忆力丧失等致命危害。而更为不幸的是,目前没有针对GHB的特殊解毒剂。而且与其它毒品混合,危害增强。因此,在我国GHB属于第一类管制精神药物,受到严格的管控。走私、贩卖、吸食GHB等行为都将承担法律责任。

■法官提醒
  在生活中,一些不法分子将“听话水”等迷药掺入酒水中诱骗他人喝下,受害人因迷药作用而失去意识,丧失反抗能力,继而受到侵害。广大群众,特别是女性群体要增强防范意识,在社交场合警惕陌生人提供的饮品,万一不幸“中招”应保持冷静、及时报警,保护好自身安全。独自一人不要轻易到酒吧、KTV等场所饮酒,尤其是不要喝陌生人递过来的新型饮料(酒水),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更要降低对娱乐场所里的新型物品的好奇心,多学习一些禁毒普法知识,珍爱生命、远离毒品。太原中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