浑源法院
巡回审判进乡村 以案释法敲警钟
庭审中,审判法官组织公诉人、被告人及辩护人围绕控辩主张依次进行了庭审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整个庭审现场气氛庄严、秩序井然,全体旁听人员坐姿端正、神情专注,沉浸式地感受了法律的威严,深刻认识了毒品犯罪的危害。
经审理查明,2021年2月至4月间,被告人乔某某违反毒品管制法规,在西留村乡付家坡村多次向吸毒人员贩卖土制海洛因,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根据其犯罪情节、悔罪态度及社会危害程度等,巡回法庭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乔某某有期徒刑三年零二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乔某某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这次巡回审判,既有力打击了犯罪,又警示教育了群众,也彰显了司法为民便民利民的温情,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乡村治,则天下安。今后全院将进一步加大巡回审判力度,充分发挥巡回审判“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作用,为乡村振兴发展营造和谐平安的法治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