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年09月20日] -- 智慧生活报 -- 版次:[A7]
襄汾法院

小标的案不“小看”精心调解获外地电商称赞

  本报讯 (通讯员 申青青) 随着信息网络科技的发展,各类网络购物平台层出不穷,越来越多的消费者选择通过这些平台快捷地交易自己心仪的商品。然而,网络购物也易发生纠纷。近日,襄汾法院成功化解一起因网络购物引发的纠纷。
  日前,一个因网上购物而产生纠纷的案件通过网上立案提交到襄汾法院。因案件标的很小,总共只有500多元,于是立案庭将案件转到了诉调速裁中心,由调解员郭元庆对该案展开诉前调解。
  接到该案件后,调解员通过阅卷了解到原告来自广东省。很小的数字,很远的路程,调解员并没有因为案件的标的小而懈怠,立即联系上原告询问事情发生的经过。经询问,调解员得知整个事情是由网上购物引起的,因为在购物平台购物,然后在退货退款环节,被告方仅退款不退货,引起两方争执,且在处理过程中双方言语都有不当之处,彼此矛盾加剧。
  随后,调解员通知被告到诉调速裁中心调解。被告方显然没想到,不算个事的事能闹到法院来,也是一肚子的委屈,和调解员说个不停。调解员详细向她释明相关法律规定,耐心疏导当事人情绪,让她明白自己的错处,还告诉她可能产生的结果。经过调解员一番劝说,被告也一再权衡,最终同意调解。
  随后调解员又联系上原告,就赔付额同原告商谈,因前期矛盾较深,原告不同意做任何让步。调解员不耐其烦地与其沟通,指出其诉讼请求中要求的赔付额不合理的部分,通过一再沟通,双方就赔付额达成一致。
  鉴于原告远在广东,调解员让双方当事人在人民法院在线调解平台上进行远程调解,签署了调解协议,并就双方谈好的赔付数让被告立即转给原告,至此,纠纷仅用十余天就得到了解决。
  近年来,襄汾法院积极贯彻公平保护理念及高效、快速化解矛盾原则,坚持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先行,充分利用人民法院在线调解平台开展线上调解,加强对不同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保护,营造平等有序、充满活力的法治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