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次法院
千里奔赴查封异地扣车不畏难
申请执行人某机械公司与被执行人陈某某等因挖掘机买卖合同纠纷,经榆次法院审理,被执行人应付申请执行人1468216.2元,该案立案执行后,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执行法律文书,被执行人未履行,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扣押被执行人名下三台挖掘机。
申请执行人提供线索称,被执行人名下三台挖掘机分别在河南省的南阳市和三门峡市,为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执行局干警千里奔袭,驱车650多公里,远赴河南省南阳市内乡县,在当地法院的协助下,将被执行人名下两台挖掘机扣押在案,随后又马不停蹄地奔赴300多公里外的三门峡市,将被执行人名下的另一台挖掘机扣押在案。现三台挖掘机已运回榆次,并依法交由申请执行人保管。下一步,榆次法院将依法对扣押在案的三台挖掘机进行评估、拍卖,所得价款用于抵偿被执行人应付申请执行人相应债务。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被执行人即使远在千里之外,依然难逃法律的制裁。今后,榆次法院执行局将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对老赖行为重拳出击,切实提高自动履行率和执行到位率,尽全力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