稷山法院
趁“早”出击专项活动显成效
专项集中执行行动第一天,20余名执行干警按照执行预案驱车赶赴执行现场,涉金融案件专项集中执行行动正式拉开序幕。
王某因拖欠某银行23万元贷款被诉至法院,案件经审理判决后,王某并未履行给付义务,某银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王某一直处于失联状态,执行干警多次去其居住地调查均未发现线索,其名下也无财产可供执行。面对人难找的局面,执行干警一直未放弃,多方进行查找,终于发现王某踪迹。执行行动中,执行干警一大早来到王某住处,依法将其传唤至法院,并进行释法说理,但王某仍心存侥幸,寻找各种借口逃避执行,执行干警遂决定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王某这才慌了神,立即联系亲友筹措资金偿还部分贷款,剩余部分与某银行约定分期履行,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申请执行人某银行与被执行人张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张某一直躲避执行,执行干警多次电话沟通,张某每次都爽快答应,但迟迟不见实际行动。执行行动中,执行干警来到被执行人张某居住的小区,发现张某的车辆就停放在楼下,执行干警当机立断,立即核对该车辆车架号等信息,核对无误后,对车辆进行扣押。张某随即主动与执行干警联系,积极沟通,主动履行全部义务,案件顺利执结。
此次集中执行行动共查找被执行人20人次,拘传8人次,拘留2人,执行和解5件,执行完毕3件。行动过程中坚持强制执行与善意文明执行并重,每到一户,执行干警都耐心细致地释法说理,阐明欠债必还、赖账必执、失信必惩的严明立场,并充分利用各项强制执行措施,依法打击规避金融债务行为,有力震慑了失信被执行人,起到了“执行一案、震慑一片”的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