绛县法院
三个儿子不尽孝巡回审判车进村
原告现年78岁,育有三个儿子,但正因兄弟众多导致三个儿子在履行赡养义务过程中出现争执。2021年2月经郝家窑村委会调解达成了口头协议,约定由三个儿子每人每月支付300元抚养费,但三被告均未按时支付赡养费,经郝家窑村委会多次组织调解均无法达成共识。原告年事已高,没有经济来源,也没有固定住所,现居住在郝家窑村一窑洞内。原告无奈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三被告支付赡养费。
受理该案后,为妥善化解纠纷,同时发挥以案释法作用,积极引导群众明理懂法,绛县法院承办法官李冬云与郝家窑村委会联系,将法庭设在郝家窑村委会大讲堂内,邀请村民进入法庭旁听,同时接受郝家窑村民委员会的推荐,由村委会主任兼支部书记担任原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
绛县法院为村民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律课,让村民在观看庭审过程中深刻体会身为子女应当承担的责任,让敬老、养老、助老这一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得到进一步的宣传,为推动构建老年友好型社会、加强老年人权益保障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为老有所养、老有所乐提供坚实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