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州区法院
巧用诉前调解解“薪”愁
2023年3月25日,刘某波等9人进入立案庭,要求被告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立即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40874元。因涉及人数众多,立案庭高度重视,在审查诉讼材料时,发现原告诉状中的主体与实际主体不同,经过释明变更了原告。为了快速解决矛盾、化解纠纷,立案庭庭长立即联系被告了解案件基本情况,并确定调解时间。2023年4月3日,人民调解员在法官的指导下组织原被告双方先对工资明细进行核对,经核对,查明被告未付工资为34000元。在事实查清后,人民调解员又针对支付方案给双方当事人做工作,经过一上午的调解,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一致的调解意见。调解结束后,调解员持续关注案件进展情况,为确保协议履行,多次致电被告,督促被告及时履行。近日,在法院的见证下,原告如约拿到了拖欠2年之久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