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年05月31日] -- 智慧生活报 -- 版次:[A7]
上党区法院

把法庭“搬”进村里 把矛盾化在基层

  本报讯 (通讯员 石红波 赵阿慧) 人民法庭立足基层、贴近群众,处在化解矛盾的第一线、诉讼服务的最前沿,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推进诉源治理延伸的重要力量。近日,长治市上党区法院苏店人民法庭深入该区郝家庄镇郝家庄村巡回审判点,将法庭“搬”到双方当事人住所地,在该村村委公开审理了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部分群众到场旁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
  场地设置虽然简单,但整个过程威严庄重。庭审过程中,苏店人民法庭副庭长、员额法官石红波严格按照庭审程序,对延某诉王某、郭某租赁合同纠纷案件进行公开审理,认真听取了原、被告双方陈述和意见,并围绕案件争议焦点,找准问题症结,耐心向当事人说法明理。书记员宣布法庭纪律、当事人陈述、答辩、举证、质证、辩论、最后陈述……各个环节有条不紊,现场井然有序。
  为最大化保障双方当事人的利益,促进源头化解,实质解决纠纷,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对现场进行了勘察,并通过多番思想工作,促使双方摒除成见,进行了第一次调解。庭审后,针对部分旁听村民、村干部的疑惑,石法官现场就租赁合同纠纷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释法答疑、普法宣讲,并逐一解答了有关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