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水法院
诉前调解为农民工解“薪”结
2022年5月,李某雇用王某二人到沁水某工地干活,约定工资每日260元。王某二人在该工地干活50多天,其间李某支付了部分工资。工程结束后,李某欠王某二人工资合计18885元。
后经多次催要,李某均以没钱为由拒绝支付。
2023年春节前夕,王某二人再次到李某家中追要工资,李某称可以打欠条,但要钱没有。3月23日,王某二人诉至沁水法院。
沁水法院特邀调解员焦培棉了解案情后,一边安抚王某二人,一边审查相关证据材料。“你们别着急,我现在马上给他打电话让他来法院调解,争取今天就把钱给你们要回来。”焦培棉暖心的话语让王某二人看到了希望。
然而,无论焦培棉在电话中怎样劝说李某,李某始终称自己没钱并拒绝到法院调解。李某的工作做不通,焦培棉又想办法联系了李某的近亲属共同做李某的思想工作。
最终,经过焦培棉一上午的努力,李某同意筹钱支付工资,并在当天下午就把钱交到了法院。王某二人终于如愿拿回工资。 沁水法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