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绛法院
汽车追尾出事故 倾情调解化纠纷
2023年3月,被告宋某驾驶小型汽车与同方向在前的原告冯某驾驶的小型汽车发生追尾,双方车辆不同程度损坏。经交通警察大队认定,被告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因双方协商不成,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赔偿车辆损失等各项费用共计1.5万元。
案件进入诉前调解程序后,调解员第一时间查看相关材料,并多次与双方当事人进行电话沟通。经过仔细询问了解,调解员发现双方在赔偿金额方面争议较大,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于是调解员以此为出发点,向双方当事人分析利弊,释法明理,最终双方各退一步,达成调解协议。至此,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以调解的方式圆满化解。
而这仅仅是诉前调解的一个缩影。为快速便捷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纠纷,新绛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重要指示,秉持司法为民的理念,积极完善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充分发挥诉前调解高效便捷的优势,着力减轻当事人诉累,不断提升群众司法获得感,让人民群众更真切地感受到司法的温度。 新绛法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