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宁法院
兄弟俩对簿公堂 法官调解弥合亲情
王家两兄弟自幼丧父,后母亲与继父结婚,为两兄弟娶妻成家。继父去世后,两兄弟因为安葬继父、赡养母亲等事宜签订了协议书。因哥哥常年在外打工,母亲的赡养多由弟弟来承担,母亲去世后,兄弟俩又因为埋葬母亲的费用及收受礼金等问题产生争议,经过双方亲属及村委会多次调解无果,弟弟一纸诉状将哥哥告上法庭。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考虑到原、被告系兄弟关系,纠纷的解决应以维护兄弟之间的感情为基础,在送达诉讼文书时即对双方展开了调解工作。
弟弟讲:“我们幼年时父亲病故,母亲一人照顾我们兄弟姊妹,继父到我家后任劳任怨,先后为我们兄弟俩娶妻成家。母亲后来双目失明且患脑梗瘫痪在床。继父去世后,为照顾母亲,我同哥哥签订了埋葬继父及赡养母亲的协议书。后哥哥并未按照协议履行义务,既不照顾母亲,也不支付赡养费,母亲去世后收受的礼金也不给我。”
哥哥说:“继父到我家后我已成人,我结婚时是自己借的钱,我弟结婚时我还出了一部分钱,因为我弟小我8岁,我继父和母亲多年来主要照顾我弟一家人,我弟条件也比我好,多赡养老人是应该的。”
看到兄弟俩各执一词,气氛紧张,承办法官便与他们拉起了家常,试图唤起他们的兄弟亲情。一番入情入理的劝导后,兄弟二人的眼眶都湿润了,哥哥的思想有了波动,表示要支付弟弟一部分费用。这时,一旁的嫂子听说要给钱,随即情绪失控,扬言要与丈夫离婚。弟媳则认为哥哥必须给付费用,随即摔门而去。
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承办法官决定采取“冷处理”,让兄弟俩先回家等妻子冷静下来再沟通。
几日后,承办法官再次展开调解工作,由“背对背”到“面对面”,从情、理、法角度出发,以感情为基础,从子女教育、传承孝道等方面调解,双方终于达成一致协议,哥哥当庭给付弟弟部分费用,弟弟撤回起诉。至此,兄弟俩冰释前嫌,重归于好。他们感激地说:“多谢法官的无私付出,让我们重拾兄弟亲情。” 乡宁法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