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特案特办高效结案当事人送锦旗以表感激
该案件是一起申请认定自然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特别程序案件。
申请人为被申请人的儿子。由于被申请人突然休克,入住山西省中医院重症监护室,后被诊断为:心肺复苏术后综合征、慢性肾功能衰竭、2型糖尿病、高血压等,一直处于深度昏迷状态,依赖呼吸机辅助呼吸,双侧瞳孔对光反射消失,随时可能出现呼吸、心搏骤停的危险,申请人只好向法院提出申请。
在收到案件材料后,茆世伟法官及时研判案件情况,提出认定公民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案件不仅要保障申请人的权益,更要维护被申请人的权利,多次与申请人进行沟通,将需要准备的材料第一时间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及其家属,尽可能让申请人少跑腿,同时提高办事效率。
考虑到被申请人的身体健康状况,以及其家庭的收入都在她本人银行账户内这一实际情况,这些钱对被申请人而言就是她的救命钱,茆世伟法官及其团队高度重视,2月14日立案后,全团队与时间赛跑,加快审核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于2月16日开庭审理并制作文书,在2月17日及时将判决书发至当事人手中。当事人对迎泽区法院的“神速”,深表感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