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情法交融化解两起纠纷案件
2021年,吕某、王某、屈某承揽了某铁厂清理废旧钢铁等物资的工程,吕某雇佣李某到厂区干剪钢筋的活。干了三天,第四天干活时,吕某指挥李某去剪高处的高压电线。李某在向吕某再三确认该电线不通电的情况下,由司机操作挖掘机将李某托举到高处剪电线,突然发生触电,从高处坠落,造成身体多部位不同等级伤残,一个普通的农民家庭顿时陷入困境。李某与吕某等三人因善后赔偿事宜协商未果,遂以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将吕某等三人诉至法院,一审法院判决吕某赔偿李某各项损失23万余元。原告李某、被告吕某均不服一审判决,李某认为一审判决认定其承担的责任比例过高,吕某认为其与王某、屈某三人系合伙关系,三人应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其仅应承担赔偿金额的三分之一,双方均上诉至临汾中院。
二审经审理,主审法官认为受伤者李某需要尽快得到赔偿款医治,而吕某等三人之间合伙纠纷的处理直接关系到赔偿款是否能及时给付,直接裁判必然引起后续执行程序以及另一起合伙纠纷,当事人的实际困难得不到尽快解决,连带几个家庭都会陷入困境,所以该案不能简单一判了之。
法官陈丽芳和助理席小俊耐心细致地为各方当事人释法明理,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在调解进行到四个小时的时候,协议内容已经基本形成,眼看就要达成一致,没想到吕某的几句抱怨瞬间激起受伤者李某的愤怒情绪,大声说:“我不调解了!你把我害成这样,我和你没完,走着瞧!”法庭气氛一下紧张起来,法官和助理赶快将双方分开,分别安抚情绪。法官对吕某说:“这次事故对他的身体和心理都造成了很大的伤害,有这样的情绪我们应该理解,再说抱怨的话对解决实际问题没有作用,只有用积极的心态面对现实才能解决问题……”等他们都心平气和下来后,调解继续进行。经过持续五个小时的沟通,逐渐缩小了各方的差距,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调解协议,由吕某等三人根据责任大小分别对李某承担赔偿责任,同时吕某等三人的合伙纠纷也在本案中一次性了结。
该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的成功化解,既让李某尽早拿到赔偿款及时治疗恢复伤情,避免后期执行奔波,又将另一起合伙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避免了一次诉讼,减轻了当事人诉累,让各方当事人及其家庭都早日步入正常工作和生活的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