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2年09月20日] -- 智慧生活报 -- 版次:[A8]

16万余名网友见证腾房行动 被执行人承诺腾房

  2021年5月,宁武法院执行局受理了申请执行人张某明与被执行人尹某青等三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件标的为488.9082万元。随后执行法官向三名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责令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
  执行通知书发出后,三名被执行人均未主动履行判决义务,宁武法院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尹某青名下位于宁武县某小区的住宅一套,并评估拍卖。7月19日法院依法向尹某青发出限期腾房公告,但其一直推诿,房屋拍卖成交后,尹某青仍以人在外地为由拒绝履行腾房义务。
  为保障胜诉当事人和房屋买受人的合法权益,8月25日9时,宁武法院执行局执行干警在检察院、公证处、社区和物业的监督见证下,对该房屋进行强制腾空。
  执行前,执行法官在电话中明确告知尹某青拒不配合的法律后果,在开锁公司的配合下,执行干警有序进入房屋内,对财物进行清点,公证人员也在现场见证和监督房间内物品的清点工作,并进行拍照、录像,确保执行过程依法、规范、透明。
  此次腾房行动在忻州中院抖音平台进行了全程直播,16万余名网友在线见证了行动。被执行人尹某青表示,7日内将房屋腾空。此次执行行动取得了圆满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