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2年09月20日] -- 智慧生活报 -- 版次:[A7]

男子拒不执行 民事责任变为刑事犯罪

  本是民事责任,却因逃避执行,成为刑事犯罪。近日,阳城法院对一起“拒执”案件进行了宣判,被告人张某龙因犯拒不执行判决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2018年8月2日,陈某加与张某龙及其前妻王某莲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在阳城法院开庭审理,最终判决张某龙、王某莲支付陈某加借款16万元及利息。
  判决生效后,张某龙不依法申报财产、不履行判决义务、不按照财产报告令的要求如实向法院汇报财产状况,阳城法院决定对张某龙罚款1000元。令人没想到的是,张某龙经罚款后仍不执行。
  2018年9月开始,张某龙微信收入累计28.5万余元,除2019年3月31日向阳城法院交款1万元外,不仅未按要求向人民法院报告财产收入情况,且在有收入后随即进行消费或者转账给他人。
  在调取张某龙的微信账单后,发现其中有大量酒店、宾馆、餐饮、烟酒、品牌男装、皮具等消费支出及转账支出,该行为导致人民法院生效判决长期无法执行,陈某加债权无法实现。
  阳城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龙作为负有执行义务的被执行人,拒绝报告财产情况,隐藏、转移财产,经采取罚款措施后仍拒不执行,致使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无法执行,债权人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属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经阳城法院决定,阳城县公安局依法对张某龙执行逮捕。
  这个过程中,张某龙本有好几次机会可以迷途知返,可偏偏他以为耍点“小聪明”就可以逃脱债务。在法律面前,没有侥幸和自作聪明,逃避、隐瞒、抵赖终究要承担法律责任,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绝不是一句空话。 通讯员 王琪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