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上查控无收获 实地走访有成果
申请人山西省某设备安装集团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山西某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经静乐法院审理,作出(2020)晋0926民初525号民事判决书。履行期限届满后,被执行人未按判决履行法定义务,山西省某设备安装集团有限公司向静乐法院申请执行。
法院立案后,通过法院执行案件流程系统对被执行人发起总对总网络查控,冻结了当事人资金账户,因本次执行案件标的为400余万元,金额较大,被执行人银行存款数额较少,案件难以及时执结。前期执行过程中,静乐法院执行局经历了送达文书艰难、传统查控被执行人不配合、多次催促未果等多重困难,办案一度陷入僵局。
为尽快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执行干警决定对被执行人进行实地走访调查,详细了解其财产状况和还款能力。后经多方努力,终于找到被执行人部分财产。执行行动中,执行干警对被执行人释法明理敦促其主动履行,被执行人慑于“三晋执行利剑”集中攻坚行动的强大执行压力,主动与静乐法院联系进行财产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