翼城法院
半月不懈努力 圆满解决彩礼纠纷
石某与陕某均系翼城籍大龄青年,在太原务工。2020年正月初六,二人经人介绍相识,2020年农历八月十九按照农村风俗举办了结婚仪式。订婚时,石某给付陕某彩礼钱18.8万元,含“三金”、离娘衣钱及叩门钱等。二人共同生活期间因工作忙碌,迟迟未办理结婚登记。相处半年后,二人因性格差异、经济收入、生活细节等问题产生了矛盾,陕某不告而别,双方再无联系。石某无奈诉至法院,请求陕某返还彩礼。
翼城法院法官与原告进行了深入细致的交谈,发现二人之间存在的问题主要是石某无责任感、缺乏担当,与陕某沟通交流少,关心体贴爱护的更少。陕某也不愿意再与石某共同生活,并认为石某是过错方,只同意返还部分彩礼。调解过程中,双方父母剑拔弩张,各执一词,相互指责,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针对此种情况,经过近半个月时间的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的耐心调解,终于化解了两个家庭之间的怨气。石某与陕某逐渐放下心中的芥蒂,相互谅解。一起因缔结婚约产生的返还彩礼纠纷在陕某及时履行了给付义务后得以圆满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