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乡法院
交通事故起纠纷 巧施妙招解心结
庭审当日,当事人实现了当庭和解、即时履行、当庭撤诉的“双赢”局面,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22年1月14日,申某与崔某发生交通事故导致车辆损坏,经认定,申某负全部责任。崔某修车后,二人对车辆维修费协商未果,崔某诉至法院要求申某支付其车损9800元。因该案法律关系简单,标的额较小,承办法官认为可调解结案。
庭前调解时,原、被告双方对事实无争议,但就为了置一口“气”,双方互不相让,虽经法官多次背对背释法说理,原、被告仍拒绝面对面协商。面对此景,法官决定使一招“激将法”,宣布开庭审理,法不容情,丁是丁,卯是卯,给当事方一种规则上的冲击。当法官庄严地宣读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时,被告瞬时起身说“我不开了,不开了,我想通了,现在就给钱”。原告当庭撤诉,双方当事人终于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