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2年03月29日] -- 智慧生活报 -- 版次:[A8]
长治中院

11起土地纠纷案 7日快审速结保春耕

  本报讯 (特约记者 冯俊明 李佳) 近日,长治中院民一庭在承办的11起土地承包经营权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中,及时审理、快速结案、迅速送达,不误农时,确保春耕、备耕工作顺利开展,获得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案件中,被上诉人自2012年通过村委会决议承租上诉人的土地至今,其间未签订过书面租赁协议。在支付5年租赁费后,2017年至今被上诉人再未支付租赁费,亦未返还土地。上诉人主张返还土地并支付2017年至2021年期间的租赁费,一审判决被上诉人支付租赁费并继续承租使用土地。长治中院民一庭经过审理,结合案件事实和当事人诉求,认定当事人之间形成了事实上的不定期土地租赁合同关系,上诉人的主张符合法律规定,改判被上诉人向十一户农民返还土地并支付租赁费,依法保障了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合法使用权。
  法官通过前期的阅卷发现该案涉及农户数量多,农田面积广,土地复垦难度大,如不及时处理就会贻误今年的春耕,给农民带来更大损失。合议庭迅速安排开庭,经过一天的庭审,当日就对案件进行了评议,3个工作日内将11份裁判文书全部制作完成,将判决直接送到了当事人手中,案件从开庭到送达用时仅7个工作日。向当事人直接送达时,闫明先法官代表合议庭宣读了判决的主要内容。
  当事人拿到判决书后纷纷叫好、频频点头,11起案件的当事人还派代表送来了锦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