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2年01月11日] -- 智慧生活报 -- 版次:[A7]

武乡法院:好意同乘出事故 倾心调解促和谐

  本报讯 (通讯员 刘璟 秦雪)“法官,他真的是酒后驾驶,必须要承担全部责任!”“法官,我绝对没有喝酒,我好心捎他换来的竟然是起诉,我不服!”“法官,我的腿十级伤残,现在还不能正常走路,连工作都找不到,我只是想得到些补偿而已。”“法官,反正我也没有工作,即使判决,也没办法履行。”“法官,你说得对。当时我们都受伤了,既然对方家人愿意积极解决,我可以考虑让一步。”“法官,既然他愿意让步,我也希望能一次性解决。”“法官,什么都不说了,我愿意签字,以后治好腿,好好生活。”“法官,我签字,这些钱是我的教训,我一定铭记。”
  这是武乡法院洪水法庭干警成功调解的好意同乘案件,是庭审结束后多次调解的纪实,是洪水法庭干警一心为民的体现,也是武乡法院坚持“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又一深入实践。
  好意同乘,是一种情谊行为,不追求报酬,旨在互相帮助,应当积极倡导。庭审结束后,双方争议较大,法官本可以作出判决,但考虑到好意同乘是人与人之间互帮互助建立和谐人际关系的表现,所以洪水法庭干警五次组织庭后调解,不仅实现案结事了,更进一步弘扬了诚信、友善、和谐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