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2年01月11日] -- 智慧生活报 -- 版次:[A7]

左权法院:巡回审判前移司法关口 做实法治宣教引导

  本报讯 (通讯员 李晓霞) 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落下,法官庄严宣布“左权法院现在开庭……”进入秋冬以来,天干物燥,加之左权属山区,在森林防火关键时期,为坚决杜绝在禁火区域内进行焚烧秸秆、烧荒燎堰、生火取暖等可能引发火情的活动,更是为有效震慑违法犯罪行为。
  2021年12月28日,左权法院副院长杨春光一行驱车前往距县城50公里的芹泉镇下庄村公开巡回审理一起因焚烧自家玉米秸秆时引发林地火灾的失火案。当地村干部、护林员及村民代表40余人旁听案件庭审。
  被告人卜某是左权县芹泉镇下庄村村民,其在村南坡自家耕地焚烧玉米秸秆时,不慎引燃周围荒草引发火灾,造成被害人高某种植油松被烧,经济损失5万余元,过火未成林造林地面积6.4公顷。
  案发后,被告人卜某主动拨打119报警电话,积极参与救火,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现已赔偿被害人高某部分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法庭经审理并就地宣判。卜某当庭表示认罪认罚,服从判决。
  庭审中,法官释理明法、法庭教育,为来自辖区周边群众及当地护林员、村干部共40余人旁听了一堂生动的法律课。
  庭审结合结束后,法官向现场人员分发宣传手册,张贴防火知识海报,召集检察官、公安民警及护林员、村干部、群众座谈,在当前森林火灾易发时节为群众送去法律“及时雨”,左权法院开展刑事案件巡回审判,是回应农村偏远山区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充分发挥了巡回审判的法治弘扬功能,为乡村振兴奉献司法力量。
  近年来,左权法院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与“党史学习教育”实践活动“我为群众办实事”有机结合,依法处理涉生态案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进一步前移司法关口,做实法治宣传和教育引导,实现生态司法文明建设的多层次协同共建,为“红色左权、清凉夏都、转型高地、太行强县”的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