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1年12月22日] -- 生活晨报 -- 版次:[A1]

太原市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标准出台

小学、初中1.70元/人·小时高中2.00元/人·小时

  晨报讯(记者梁耀华)日前,太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出通知,明确太原市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标准从2022年春季开学起试行,试行期两年。
  义务教育阶段,收费标准为1.70元/人·小时;高中教育阶段,收费标准为2.00元/人·小时。
  通知明确,各中小学校提供的课后服务涉及指导学生完成作业,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免费补习辅导;安排学生在指定场所上自习,自主完成作业,并进行学生作业个别答疑;安排学生参加科普、体育、艺术、劳动、阅读等各类社团活动或兴趣课程;开放阅览室、图书馆等区域自主阅读或开展读书交流。
  通知要求,中小学课后服务要坚持公益性原则,由学生和家长自愿申请,学校统筹安排,统一组织。中小学课后服务费属于服务性收费,收费标准为最高收费标准,学校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下浮。收取费用时要按学期向学生收取,不得跨学期预收。
  各县(市、区)、各级各类学校要积极创造条件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免费服务。对低保户、领取太原市最低工资或存在特殊困难家庭的中小学生免收课后服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