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1年11月09日] -- 生活晨报 -- 版次:[A10]

耕地纠纷地里调 善意执行解难案

  晨报讯 (通讯员张文倩)为推动执行工作迈向更高水平,洪洞法院持续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在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最大限度减少对被执行人权益的影响,铺就执行工作以人民为中心的鲜明底色。
  近日,洪洞法院执行局从“保障民生”“司法为民”的大局出发,经过实地走访、释法明理、引导劝解,促使一起土地腾退难案妥善执行完毕。
  王某某诉郭某云、郭某平物权保护纠纷一案,判决要求二被告退还侵占原告的2.26亩承包田,但被告拒不腾退。今年4月14日,原告向洪洞法院申请执行。
  在前期执行工作中,执行干警史晓斌、赵朴等人走访了村委会干部与双方当事人。经调查,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为同村人,由于郭某平已在涉案土地上耕种十数年,其间,平整土地、整修道路,嫁接枣树40余棵,投入不少人力物力,且今年种植的柴胡尚未收获,所以被执行人不愿腾退。
  双方土地争议问题由来已久,为妥善化解双方矛盾,当地村委会干部积极协助、配合执行工作,多次组织双方进行协商调解。最终,当事人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申请执行人同意就枣树、修路等事项给予被执行人一定补偿,并且同意延期腾退,待中秋前后柴胡收获完毕后再退还土地,以减少被执行人的损失。
  10月份以来,洪洞连续遭遇多轮强降雨,田间道路泥泞,农田积水情况严重,给收割带来了困难,交付计划再次延迟。乡镇包片干部、村委会干部、执行干警及当事人共同商量对策,乡镇干部主动提出愿意为被执行人收割柴胡及打开销路提供帮助,并约定待天气好转后立即开始收割,以尽快完成腾退。10月26日,执行干警得知被执行人已将全部柴胡收割完毕后,当即联系村委会对涉案土地进行了现场勘察,确认无误后双方顺利完成交付,案件执行完毕。
  在本案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积极争取乡镇包片干部、村委的支持,有效化解了矛盾纠纷,既维护了法律尊严,又使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