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1年11月02日]
-- 生活晨报 --
版次:[A6]
当事人腿有残疾 诉服中心上门服务
晨报讯 (通讯员 李丹) 近日,灵石法院在网上办案系统收到李某离婚起诉材料一份。经审查,当事人提供的材料不符合起诉要求,因其系本县居民,便电话告知完善材料后可现场立案,但其电话中说腿有残疾,行动不便,立案庭工作人员便向院领导进行了汇报。灵石法院急群众所急,想群众所想,副院长梁振生带领诉讼服务中心一行2人并邀请县法律援助中心宋某驱车前往李某住所上门服务。经了解李某两口子因生活琐事发生争吵,李某一气之下要求离婚,经过耐心细致地疏导,李某打开心结,表示暂时不再起诉。
这是灵石法院开展队伍教育整顿以来,认真贯彻“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的一个缩影,今后将继续牢记司法为民宗旨,便民利民惠民,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