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1年01月05日] -- 生活晨报 -- 版次:[A8]
山西高院公布9起网络犯罪典型案例之二

爱情骗局 网络红颜家事需要帮忙

 
  利用通信工具、互联网,冒充网红美女,取得被害人青睐和爱慕,编造用钱的理由,骗取被害人钱款,属于电信网络诈骗的一种。
    被告人王某某为男性,2017年7月至2018年12月期间,被告人王某某通过微信网名为“心怡”的微信号,冒充网红美女,以为母亲看病、帮父亲打官司、开店用钱、没有生活费等借口,骗取被害人李某某1219768.9元。
    2019年1月 11日公安机关将被告人王某某抓获,并扣押了王某某用诈骗赃款支付首付款购买的奔驰轿车一辆,该车的所有人登记为王某1。经法院主持调解,王某1代被告人王某某退还被害人李某某20万元,将扣押车辆取回。
    阳泉城区法院于2019年12月19日作出(2019)晋0302刑初291号刑事判决。宣判后,公诉机关未抗诉,被告人未上诉,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本版稿件采写王培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