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0年12月31日] -- 生活晨报 -- 版次:[A16]

临汾制定隐患排查五项措施

切实解决“安全检查检查不出问题”
  晨报讯 日前,记者从临汾市安委办了解到,为切实解决“安全检查检查不出问题”的突出问题,临汾市安委办特制定了《落实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五项措施》。
    根据《五项措施》要求规定:
    一、要建立隐患排查整治三方签字确认制度。临汾市安委会检查组发现问题并制定问题隐患确认清单和排查整改确认清单的,要由县 (市、区)党政一把手、市安委会检查组组长、企业主要负责人三方签字确认。市直部门发现问题并制定问题隐患排查整改清单的,要由地方党政分管领导干部、市直部门检查组组长、企业主要负责人三方签字确认。县(市、区)安委会检查组发现问题并制定问题隐患排查整改清单,要由乡镇党政一把手、县(市、区)安委会检查组组长、企业主要负责人三方签字确认。
    二、要建立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手册。市直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制定本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隐患检查清单,统一报送市安委办,由市安委办装订成册,作为安全生产日常检查的实用手册。
    三、要建立“一企一册”执法检查档案。市、县两级重点行业领域的监管部门要对照检查清单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覆盖、全方位的隐患排查,系统排查致灾因素和重大安全风险,并“一企一册”建立执法检查档案,确保排查发现的问题隐患整改闭合到位。
    四、要强化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市、县两级行业主管部门和安监部门要认真查找企业安全生产的深层次问题,确保问题隐患闭环整改无死角。
    五、要充分发挥专家“技术保安”作用。专家组的专家要严格按照有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进行全面细致检查,及时向生产经营单位反馈,并提出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整改建议。对存在的共性、典型问题,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建议,通过建章立制弥补管理漏洞,夯实安全基础。刘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