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0年12月31日] -- 生活晨报 -- 版次:[A16]

加强管理 夯实责任 提升水平

临汾市出台安全生产管理十大体系
  晨报讯 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按照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领导的指示批示精神,根据国务院安委办专项督查组的要求,临汾市制定出台了《临汾市安全生产管理十大体系》(下文简称 “《体系》”),并向各县(市、区)政府,风景区管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印发。
    《体系》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领导体系,加强党委、政府、乡村安全生产组织领导,加强安委会及其办公室功能,强化安全红线意识,坚守安全底线思维,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遏制较大、严防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为重点,依靠严密的责任体系、严格的法治措施、有效的体制机制、有力的基础保障和完善的系统治理,大力提升安全生产整体水平。
    要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压实党政领导干部领导责任、行业领域部门监管责任、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级各部门、各企业要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做到“明责、知责、履责、尽责、问责、追责”,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层层传导到位,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要建立安全生产管控体系,完善预防预警措施、加强安全风险管控,深化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安全源头治理,认真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扎实做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严格进行隐患排查治理,切实提高安全生产管控能力。《体系》指出,要建立安全生产标准体系,做到典型引路、全面开展,明确任务、扎实推进,分类分级、实施监管,进一步促进企业安全管理能力明显提升、事故防范能力明显增强。
    要建立安全生产督导检查体系,在以往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的基础上,按照企业自查、县(市、区)和部门排查、市安委会检查组检查、专家组巡查的“四查”方式,进行过筛子式的全面细致排查,坚决遏制事故频发的势头,迅速扭转安全生产的被动局面。
    要建立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体系,规范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加大安全执法查处力度、强化部门联合惩戒机制,营造“不敢违法、不能违法”的严查重处的安全生产法治环境。
    要建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立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深入开展实案化实战化应急演练、组建应急救援技术专家队伍、确保应急储备物资和器材充足、加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应应急救援水平。
    要建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体系,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开展好安全生产月等活动、打造安全文化示范单位,大力弘扬安全文化,传播安全知识,普及安全常识,让“安全发展”理念深入人心,切实提高群众安全意识,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
    要建立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体系,通过制定目标考核任务、严格目标任务考核、兑现,将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考核评价体系,作为衡量经济发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成效的重要指标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要建立安全生产追责问责体系,对生产安全事故要查处问责,对隐患排查不扎实、工作不认真不负责的要问责,强化各级各部门问题意识,坚持问题导向,倒逼各级各部门、各企业责任人认真履职尽责地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郭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