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0年11月24日] -- 生活晨报 -- 版次:[A12]

我省2家法院荣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晨报讯11月20日,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大会在北京召开。同日,中央文明委公布了《关于表彰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和第二届全国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及新一届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的决定》。山西法院系统的大同中院、繁峙法院荣获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近年来,大同中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各级文明委工作要求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扎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一手抓队伍业务建设、一手抓精神文明建设,以精神文明建设带动审判执行工作科学发展、以审判执行工作促进文明建设水平提升,内练素质、外树形象,开创了精神文明建设与审判工作齐头并进的良好局面,树立了人民法院良好的社会形象。
    近年来,繁峙法院不断巩固“省级文明单位”创建成果,持续把“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以司法公正为主线,以司法为民为根本,大力弘扬素质文明、司法文明、形象文明,先后被授予市级文明单位、市级文明单位标兵、省级文明单位,并被最高院命名为“全国优秀法院”。 据山西高院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