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0年11月24日] -- 生活晨报 -- 版次:[A12]

我省3个集体、2名个人获最高法院通报表扬

  晨报讯 11月 18日,第四次全国人民法庭工作会议在京举行。最高法院决定,对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河北人民法庭等100个先进集体、甘琳等100名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其中,迎泽法院东太堡人民法庭、芮城法院风陵渡中心人民法庭、繁峙法院砂河人民法庭荣获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集体;平定法院巨城人民法庭庭长王科义、云州法院周士庄人民法庭庭长周振宇荣获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个人。
    最高法院通报指出,人民法庭工作是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处在司法为民的最前沿、化解矛盾纠纷的第一线。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各地人民法庭及全体人民法庭干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目标,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三个面向”和“两便”原则,充分发挥根植基层、贴近群众、了解民情的优势,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依法公正高效审理各类案件,深入推进便民利民诉讼制度改革,全力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为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做出了重要贡献。希望受到表扬的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好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做出新的更大成绩。
    据山西高院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