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0年11月24日] -- 生活晨报 -- 版次:[A7]

山西师大临汾学院原院长受贿案开庭

  晨报讯 (特约记者 吕楠)近日,太铁中院一审公开审理了山西师范大学临汾学院原党委副书记、院长秦国杰受贿一案。太铁中院院长高文君担任审判长,省检察院太原铁路运输分院检察长姚江华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秦国杰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省检察院太原铁路运输分院起诉指控,被告人秦国杰利用担任临汾地区卫校附属医院代院长、院长,临汾地区卫校副校长、党委副书记、校长,临汾职业技术学院筹建领导组组长、党委书记、副院长,山西师范大学临汾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牟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秦国杰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秦国杰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