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0年11月24日] -- 生活晨报 -- 版次:[A7]
唐录等10人涉黑案一审公开宣判

出狱后恶名在外 非法控制客运市场

  晨报讯近日,朔城法院采用远程视频方式对被告人唐录等人涉黑案一审公开宣判。全案16名被告人,其中10人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
    审理查明,被告人唐录(绰号“唐二”)因屡次犯罪被判处刑罚,出狱后恶名在外。2000年,朔州到太原的客运大巴经营户互相争抢生意,互为竞争关系的经营户先后给予唐录“干股”,利用唐录的社会恶名相互制约,平衡车队关系。不久后,唐录不再满足于“干股”分红,开始联营统一管理朔州至太原的往返大巴车,并成立“朔太车队”,在朔州市范围内网罗亲属及社会闲散人员伴随左右,逐渐形成以被告人唐录、杜福英为组织、领导者,被告人范玉清、刘巨为积极参加者,被告人赵常青、许堂等6人为一般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该黑社会性质组织通过对车队车辆收取高额管理费(摊派费)、过节费,收取小件货物托运费,对私家出租车车主和车队人员罚款等方式,大肆攫取经济利益。
    法院依法裁判,被告人唐录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杜福英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六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1名被告人因过犯罪追诉时效不再被追究刑事责任。其他13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十一年六个月至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相应财产刑。
    据山西高院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