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9年06月04日] -- 生活晨报 -- 版次:[A6]

同村村民占地不还法官强执帮其要回

  晨报讯近日,交口法院顺利执结了两起返还耕地纠纷案件,被执行人均为申请执行人同村村民。
    原告王喜常服刑期间,其承包的村集体土地处于放任状态,村小组将这些土地安排给其他村民耕种。刑满释放后,为要回这些土地,王喜常向法院起诉多人并胜诉。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并告知被执行人限期返还土地。因被执行人均拒不履行返还义务,执行法官多次前往现场协商,释明法理,劝其主动履行义务,但被执行人态度强硬,拒不返还耕地。
    为尽早实现申请执行人王喜常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考虑到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均为65岁以上老人,且其中一名被执行人已经82岁高龄,执行法官主动与交口县石口乡政府、石口乡派出所沟通,一起分析案情,研究执行措施,制定执行预案,决定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5月21日,在乡政府、派出所、县医院配合下,交口法院数十名执行干警到达执行现场实施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王某某态度强硬,拒不履行。执行干警果断将其强制带离执行现场,并拘传回法院。面对强制执行的威慑,王某某主动承认错误,并写下保证书,承诺不再干扰申请人耕作。考虑到被执行人已经66岁,执行法官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决定对其不采取拘留措施。
    面对82岁的被执行人穆某某,执行法官耐心对其进行说服教育,但穆某某仍不肯退还耕地,其儿媳到场后,竟然还诱导老人抗拒执行。石口乡派出所干警当即将其儿媳带离现场,并对其妨碍公务行为进行训诫。穆某某的态度也缓和下来,表示想耕种少部分申请执行人承包的耕地以解决其生活所需。考虑到被执行人高龄等特殊原因,执行法官主动联系申请执行人王喜常,最终王喜常同意了被执行人的请求,王喜常也顺利实现了耕作。至此,案件得以圆满执结。(交口法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