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9年05月21日] -- 生活晨报 -- 版次:[A7]

2个涉恶团伙12人被公开宣判

  日前,大同平城区法院、运城临猗法院分别对2案12人涉恶势力犯罪进行公开宣判。案件涉及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容留他人吸毒罪等。
    大同平城区法院对被告人敖某、廉某、侯某寻衅滋事、容留他人吸毒一案依法公开宣判。三被告人被判处四年六个月至两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2017年以来,被告人敖某、廉某、侯某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等手段在当地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扰乱了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其中,2017年1月30日凌晨,敖某在网吧无故殴打多名上网人员并随意损坏网吧设备;2018年1月2日晚上,敖某在网吧随意殴打上网人员并使用随身携带的折叠刀伤害被害人郑某,致其轻伤一级;2018年2月27日凌晨,敖某在超市门口无故殴打被害人程某;2018年2月11日晚上,敖某、廉某、侯某在俱乐部厕所过道因与被害人姜某发生肢体碰撞而产生争执,后三人殴打姜某,致其轻伤二级;2018年3月29日晚上,被告人廉某在其住所容留吸毒人员李某、侯军、穆某吸食毒品。
    法院判决,被告人敖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被告人廉某犯寻衅滋事罪、容留他人吸毒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被告人侯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同时,判决三被告人共同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姜某的损失59873.19元。
    日前,临猗法院对张晓宏等九名被告人涉嫌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盗窃罪的恶势力刑事犯罪案件进行公开宣判。
    审理查明,被告人张晓宏为实际操纵、垄断角杯乡知了市场,在各村安排自己的收购点低价收购知了,并组织人手不定期对各村知了的收购和销售进行监管,逐渐形成相对固定的恶势力团伙。其间,该团伙多次采用暴力殴打、强行阻止通行、滋扰、言语威胁等手段,强迫外乡镇人员退出角杯市场,并强令本乡镇收购知了人员必须卖给他的固定收购点,对周边经营户造成心理恐惧,严重扰乱了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败坏社会风气,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法院依法判决主犯张晓宏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其余8名被告人分别判处三年至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大同平城区法院、临猗法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