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9年03月27日] -- 生活晨报 -- 版次:[A1]

太原市司法局太原市普法办宣

  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培养和选拔妇女干部。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