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9年03月26日] -- 生活晨报 -- 版次:[A11]

咬干警砸车玻璃暴力抗拒执行被拘

  晨报讯3月19日清早,襄汾法院执行助理刘继军带领执行干警在执行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过程中,遭遇被执行人靳某暴力抗拒。最终,被执行人靳某因妨害公务被拘留15日,罚款10000元。
    申请执行人梁某某与被执行人靳某婚约财产纠纷一案,2018年7月18日,法院对靳某采取强制措施。拘留当日,靳某做出深刻书面检查,立即返还了22300元,承诺剩余款于2018年11月30日履行完毕,与申请人达成了和解协议,征得了申请人的谅解。为此,法院决定提前解除对靳某的拘留。然而,事后靳某拒不履行和解协议,经法院多次传唤,拒不配合,并否认和解协议内容。
    经查,被执行人靳某有工作,每天上下班驾驶高档车辆,并且在家中开办舞蹈培训班。鉴于这种情况,法院决定对靳某采取拘留措施。在执行过程中,靳某态度恶劣,用嘴咬法院执行干警,用手铐敲打车玻璃,导致执行干警受伤、车辆受损。
    最终,被执行人靳某因妨害公务,被法院依法拘留15日,罚款10000元。
    在法律的强大威慑下,靳某履行了判决所确定的全部义务,并缴纳了罚款。在法院执行干警的说服教育下,靳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作出了深刻检查,法院决定对其提前释放。此案执结完毕。 (襄汾法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