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9年03月26日] -- 生活晨报 -- 版次:[A11]

拉闸断电辱骂恐吓强行赶走经营者

3案22人!“战神社”等3个恶势力犯罪团伙被一审宣判
  晨报讯3月14日、15日,太原市小店区法院对以被告人王玉海、史福忠、贾波为首的3起恶势力犯罪案件进行了集中公开宣判,涉及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非法侵入住宅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等多个恶势力犯罪常见罪名,涉案人数22名。
    被告人王玉海恶势力犯罪团伙,以索要租金为幌子,经预谋组织多人前往某酒店采取断水断电、堵门、挂条幅、张贴封条及告示、安装伸缩门、清理酒店内人员等方式,逼迫山西某公司与其谈判。2015年,王玉海经任爱军授意,为帮助他人解决分红纠纷,带领张帅、李英华、谢辉、王猛、温成明、侯嘉等人,到太原市某加盟店,对准备经营的饭店进行拉闸断电,辱骂恐吓工作人员,阻止工作人员备餐,致使该店当日中午未能正常营业,造成损失1万余元。张帅、李英华、谢辉、王猛、温成明、侯嘉、段永亮等人,在随后的10余天内在该店聚众造势,强行赶走店内经营管理者。被告人谢辉、侯嘉、段永亮、李英华、温成明、王猛参加了以王玉海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的犯罪活动。
    该团伙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多次实施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活动,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被告人王玉海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其他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至三年十个月不等的刑期。
    2018年以来,被告人史福忠为索要债务,雇佣被告人李成义,后被告人李成义纠集被告人张绪旭、贾刘杰、帖顺修、李刚、闫飞等人,向被害人陈某某要债,多次实施非法拘禁、寻衅滋事、非法侵入住宅等犯罪行为,为非作恶,造成恶劣的影响,系恶势力犯罪团伙。被告人史福忠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一个月,被告人李成义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八个月,其他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到三年六个月不等的刑期。
    以被告人贾波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以“战神社”微信群为纽带,在太原市小店区一些酒吧等娱乐场所拉帮结派,为逞强好胜、报私仇、争霸一方等不正当目的,进行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等犯罪活动,严重扰乱社会秩序。
    被告人贾波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两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其他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一个月至六年五个月不等的刑期。 (小店区法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