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9年03月01日] -- 生活晨报 -- 版次:[A1]

太原市司法局太原市普法办宣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