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8年09月19日] -- 生活晨报 -- 版次:[A1]

林木采伐证过期为何还在采伐?

——浮山、翼城林木采伐事件调查
最近,有知情人向生活晨报反映,临汾市浮山、翼城两县有人明目张胆挖取道路两旁国槐,整株装车运往外地。生活晨报记者走访了浮山县米家垣乡和翼城县浇底乡,对“盗挖国槐”一事进行了调查。
  路边国槐遭采伐
    9月11日,生活晨报记者驾车从翼城县浇底乡浇底村前往浮山县米家垣乡河潞村,沿路发现道路两旁都有工人在挖取国槐,而且都是粗一些的国槐,还有挖机、铲车在把已挖出的国槐装到小货车上。经向挖树的工人了解,他们是受雇挖树,每天工资200元,每人每天能挖4—5棵,但是他们都不知道老板叫啥,只知道是浇底村人。记者注意到,在挖的、还有装车的都是粗国槐,沿途还有好多做好标记的也都是粗国槐。
    从浮山返回翼城,记者发现在浇底村往青城村拐的路口有一场地,里面放着从挖取现场集运到一起的国槐,共有四五十棵,还有部分元宝枫。现场有一辆吊车正在装车,有3辆半挂车在等候。半挂车司机告诉记者,这些树将运往河南省郑州市,每车装15棵树,运费为3700元。
    记者随即将情况反映给翼城县林业部门,翼城县公安局林业派出所迅速出警。赶到现场的派出所周海所长告诉记者,挖树的称现在场地装车的树是在浮山挖的,是经过招标购买的,手续在浮山县米家垣乡河潞村村委。
    记者与出勤民警一同前往河潞村,因村主任、村书记都不在,没有看到林木采伐手续及买卖合同。周海所长表示如果其不能提供林木采伐许可证及合法来源,大树是不能运走的。
  警方称采伐有手续
    9月12日上午,记者在浮山县林业局见到李维新局长。李局长告诉记者,前一天已经接到群众举报,米家垣乡河潞村有人盗挖路边国槐。局里肯定没有批过河潞村的采伐许可,当天下午林业派出所就去了现场,已经制止了违法行为,今天已对违法人实施传唤,现正按程序办理,最后结果会向社会公布。
    在浮山县米家垣乡政府,记者见到了乡党委书记许军军。许军军书记称,乡里已接到县林业局通知,乡政府全力配合林业派出所调查,一定要严肃处理此事。
    中午,记者从浮山县米家垣乡返回翼城县浇底村,在放树的场地记者看到,有一辆半挂车正在装车,前一天现场存放的大树已全部运走。记者随即前往挖树路段查看,翼城段还有人在挖树,还有两辆小货车在不停地往出运之前挖好的国槐。进入浮山界,挖树的没有了,但是之前挖好的树都已整理好准备装车运走。
    记者电话联系派出所周海所长,周海所长称,昨日场地停放的国槐有采伐手续,都是翼城境内采伐的,没有浮山的,已经放行了。记者要求看一下林木采伐许可证,周海所长将采伐许可证微信发给记者,但是发过来的许可证相关信息根本看不清楚。
  采伐证已过期
    9月13日上午,记者在翼城县浇底乡政府再一次见到了周海所长。周海所长对微信上模糊不清的林木采伐许可证相关信息也看不清楚,但他告诉记者,挖树的老板是浇底村的王龙,采伐路边国槐是因为要修路,这情况乡政府清楚。
    浇底乡政府党委书记贾永伟告诉记者,国家有个农村四好公路精神,这条路在范围内,但是具体工作都直接交给了村里,实施方案由浇底村委执行。贾书记告诉记者可以到浇底村委了解具体情况。
    浇底村村主任崔世虎告诉记者,为了响应国家农村四好公路精神,于2018年4月23日召开了村两委及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道路拓宽需采伐路边国槐550株一事,所有代表都认为拓宽道路是好事,均同意采伐并签字。崔主任还告诉记者,采伐树木的是本村村民王龙,他只要大树不要小树,因为林权都属于村民,所以具体价格由王龙与村民个人协商,村委代表负责协调。
    下午,记者在翼城县林业局见到了分管副局长申海军。经申副局长安排,记者在翼城县政务大厅林业服务窗口看到了浇底村办理的采伐许可证具体信息,信息显示:该林木采伐许可证编号为14102202180428001,申请主体为翼城县浇底乡浇底村,根据道路拓宽提报的申请批准浇底乡在浇底村至浮山界采伐集体所有四旁树550株,采伐强度100%,采伐期限为2018年4月28日至2018年5月8日,未注明更新期限及更新面积。记者问申副局长,使用过期的林木采伐许可证采伐树木违不违法,申局长笑了笑没有答复。
    林木采伐许可证过期,为何依然能够顺利采伐?这背后究竟有什么隐情?本报将继续予以关注。 晨报记者吉维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