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8年09月13日] -- 生活晨报 -- 版次:[A12]
“陈某出售的面粉中加入了胶水,吃不得”

夫妻发短视频造谣赔付1.4万元

  录了一段两分钟的视频,王某、肖某为此“埋单”14000元。
    王某、肖某是夫妻关系,陈某是出售面粉、面条等产品的个体工商户。论起来,两家还是远房亲戚。
    今年6月,王某、肖某在陈某处购买了面粉,和面过程中,发现面粉十分粘手,用水也不易洗掉。于是,两人就用手机录制了一段和面视频。
    视频中,王某一边和面,一边说“快来看看,陈某的面粉中加入了胶水,吃不得,大家小心购买”。随后,肖某将这段两分钟的短视频发至某微信群内。
    很快,陈某知晓了此事。陈某以“名誉权纠纷”为由,向重庆梁平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夫妻俩承担各项损失共计96090元。
    按照民事诉讼的惯例,法官组织了庭前调解。第一次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法院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前提下,决定再次组织双方调解。
    经法官耐心地释理说法,两位被告认识到自己的行为不当。最终,在法院的组织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一是由被告在原发布视频的微信群内发布道歉信,澄清事实;二是被告支付各项损失14000元。 据《重庆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