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8年08月14日] -- 生活晨报 -- 版次:[A11]
拒不履行义务还玩起“躲猫猫”

面对司法拘留男子写下悔过书

  晨报讯有支付抚育费的能力,却拒不履行义务还玩起“躲猫猫”,近日,陵川法院决定对被执行人司法拘留15日。
  当事人于2015年诉请离婚。次年,女方提起变更抚养关系诉讼,庭审时男方对变更孩子抚养关系不持异议,却不情愿出抚养费,被判决从2016年2月1日起每月支付子女抚育费300元。男方未履行生效判决,女方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至2017年底,该男子应支付子女抚育费6900元。
  在接受询问、收到执行通知和报告财产令后,该男子仍未自动履行,甚至拒接电话,还玩起了“躲猫猫”。鉴于此,法院依法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但其对失信公告视而不见,仍未履行义务。
  执行人员调查发现,该男子是一名外卖送餐员,有一定的月收入,每月300元怎能说没有履行能力?遂决定对其予以拘传。但寻到该男子报告的门牌号问询后,房东却说没有这个人。执行人员判断,被执行人有意谎报租房门牌号,也有可能就住在附近。
  在蹲点守候中,细心的执行人员发现其跑外卖的摩托车就停在巷道口,从10时到13时,被执行人一直未露面。经请示执行局长,执行人员决定对其二轮摩托车强制开锁,先行扣押。
  待开锁公司人员开锁时,该男子意外现身,见状扭头便跑,法警迅即追赶,将其拘传到法院。摩托车则由执行干警顶着烈日骑行60多公里,扣押至法院。
  鉴于该男子无视执行、藐视法律,故意隐瞒租房地址,避逃执行,陵川法院决定对其司法拘留15日。当晚,被执行人写下悔过书,并于次日主动履行了支付抚育费的义务。后陵川法院对其提前解除了司法拘留。
(陵川法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