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8年08月07日] -- 生活晨报 -- 版次:[A11]

亲友助力家事调解夫妻和好破镜重圆

  晨报讯孔雀东南飞,五里一徘徊。王某在家事调解员的劝服下与张某重归于好,并且对自己的行为悔恨不已,当着妻子的面写下保证书,妻子也原谅了他,两人终于找回迷失的爱情。
    原告张某和被告王某经人介绍相识,于2010年9月20日结婚,婚后育有一女,因工作原因两人聚少离多,双方互不信任,后原告以其丈夫婚后不忠、夫妻感情破裂、无法继续生活为由提起诉讼,要求离婚。
    家事法官接到案件后,了解到两人均对唯一的女儿疼爱有加,且原告曾多次主动到丈夫工作所在地探望他,可以看出张某依然爱着王某,若能调解,可以挽救这个濒临破碎的家庭。因为,离婚诉讼不论原告胜诉还是被告胜诉,对于孩子来说都是“败诉”。
    于是,家事调解员来到当事人家中,当着他们的面,试探性地问孩子:“你喜欢和爸爸在一起生活,还是妈妈?”敏感的孩子一下听出了他的用意,立刻抬头说:“爸爸妈妈我都要!”听到这句话后,张某和王某的眼角泛起了泪花。
    随后,调解人员又联系到了张某的姑姑。姑姑极力劝说:“离婚对于王某的打击很大,他已经承认了错误,答应不再犯错,你就给他一次机会!”张某把姑姑的话听了进去决定撤诉,王某当场写下了保证书。
    临近傍晚,阳光透过窗户洒满了大厅,显得格外温馨。张某一家三口来到法院,递交了撤诉申请。而后,王某牵起妻子和女儿的手,踏着落日的余晖向门外走去,也向着他们的幸福生活走去。
    其实,做好家事审判工作,不仅仅是着眼于案件,还应重视“家”的作用,真正地引导群众传承良好的家教家风,树立法治维权意识。(黎城法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