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8年01月24日] -- 生活晨报 -- 版次:[A14]
太原市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

食品药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

  晨报讯 (记者 杜哲蓉)1月23日,太原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太原市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方案要求,食用农产品、食品、药品、农业生产资料、特种设备、危险品须建立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全过程质量安全管理与风险控制追溯体系,保障消费安全和公共安全。
    方案提出,到2020年,基本形成覆盖全面、多级联通、多方协同的全市重要产品追溯平台体系和管理机制,初步实现市政府、市有关部门、县(市、区)和企业追溯信息互通共享;食用农产品、食品、药品、农业生产资料、特种设备、危险品等重要产品生产经营企业追溯意识显著增强,采用先进信息技术建设追溯体系的企业比例显著提高;社会公众对追溯产品的认知度和接受度逐步提升,追溯体系建设市场环境明显改善。
    其中,食品以婴幼儿配方乳粉、乳制品、白酒、肉制品、食醋等为试点品种,选取试点县(市、区)和生产企业,采用信息化技术手段,建立食品生产安全追溯体系。开展进口食品国内市场销售环节追溯试点。推进进口乳粉和红酒等产品追溯体系建设。
    药品实行全产业链可追溯管理。重点加强特殊药品全过程管理,推进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系统与区域卫生信息平台互联互通,形成特殊药品全品种、全过程、动态实时监管链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