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8年01月09日] -- 生活晨报 -- 版次:[A11]
为父亲的丧葬费和抚恤金,弟弟将3个姐姐告上法庭

法官打出亲情牌四兄妹和解

  晨报讯 (特约记者 何星洁)近日,交城法院受理一起继承纠纷案,兄妹4人因父亲抚恤金反目成仇,弟弟因此将3个姐姐告上法庭。
    经查,原、被告的父亲于2016年去世后,所在单位发放丧葬费和抚恤金共计153230元。父亲去世后由原告赵甲(弟弟)出资3.6万元为其父亲出殡送葬,后原告赵甲发现被告赵乙(大姐)将父亲单位发放的153230元以其个人名义另立账户存入银行。
    原告多次要求被告赵乙 (大姐)将此钱交给自己,但被告不同意,称他们的母亲健在,她是为80多岁的母亲保管这笔钱。因此,弟弟与3个姐姐产生矛盾,积怨加深,互不往来。
    前段时间,弟弟赵甲将3个姐姐告上法庭。
    承办法官了解案情后,将其母亲王某追加为被告。面对无法释怀的兄妹情与当事人80多岁的母亲王某无法安度晚年的现实状况,法官深感责任与压力同在,决心尽全力处理好本案。
    庭审时,双方情绪激动、争执不下,承办法官决定先行调解。他语重心长地说:“双方作为兄妹,应多念及手足亲情,更应考虑八旬母亲的感受。现在的责任是你们如何孝敬老人,让老人安度晚年。母亲无固定收入,亦无劳动能力,政府发放的抚恤金留给母亲最为合适,因原告赵某一人承担其父亲的丧葬费,故丧葬费应给赵某。”
    法官打出亲情牌,细心疏导教育,经过一天的调解说服,兄妹4人均感到悔恨不已。法官最后作出判决:抚恤金交由被告王某,丧葬费交付原告赵某。
    原告当即表示不上诉。
    次日,兄妹4人一起来到法官办公室,将一封亲笔书写的感谢信送到法官及书记员手里,感激地对法官讲:“如果不是你们耐心地做工作,我们可能会失去亲情,双方都成为输家。”信中写道:“感谢法官和书记员,经过这次官司,让我们更加懂得百善孝为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