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5年12月19日] -- 智慧生活报 -- 版次:[B23]

税收政策对全球价值链参与度的影响

  本文考察了税收政策通过影响企业生产选择,对企业GVC参与度产生的影响以及作用机制。企业在以利润最大化为经营目标的前提下,整体上税收政策抑制了企业嵌入GVC的程度;税收政策通过减少企业的中间品投入与加剧内源融资约束两个渠道对企业GVC参与度产生抑制作用;对于税收政策结构中增值税占比较高的企业、资本密集型企业、出口导向型企业以及处于“营改增”税改前时期的企业,税负抑制企业嵌入GVC的作用更为突出。本文从财政政策和企业生产选择的协同视角出发,拓展了税负对于企业参与GVC分工的效应研究,为构建国内价值链以及双循环发展模式提供了新的研究视角。

  一、全球价值
  全球价值链(下述以GVC简称)已然成为国际贸易分工和企业碎片化生产的重要系统框架。参与GVC分工网络在国际贸易、企业跨国生产、促进全球经济恢复中产生了巨大作用。一方面,中国企业(包括大量外资企业)的发展迅速,在生产出口消费品时需要投入大量的进口中间品,促使此阶段中国成为GVC扩张的中心;另一方面,中兴和华为遭遇的技术制裁,突显出我国在全球价值链中面临“低端锁定”的严峻现实。缺乏自主核心技术导致的“卡脖子”问题屡见不鲜。特别是自2018年3月8日中美贸易冲突开始以来,全球化的逆流开始显现,美国通过构建更具针对性的贸易合作关系和设立贸易壁垒,力图构建以自身为核心的生产网络,其目的在于进一步阻碍中国融入GVC的生产活动,以及推进“一带一路”倡议的实施。对于此,2023年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江苏代表团审议时强调,要将供应链的“命门”掌握在自己手里,突破GVC的“低端”困境。在全球经济格局的调整中,发达国家实施了贸易政策的内向化转变,并启动了再工业化战略。这一政策导向促使高端制造业产业链呈现出向本土集中的趋势,同时带动了中低端制造业的逆向迁移。这一系列动态调整导致了全球制造业价值链的纵向分工模式发生显著收缩,影响了全球产业布局的深度与广度。在最新一轮GVC生产网络的重组与变革中,中国企业适时做出了适应性调整,逐渐向以国内价值链为主、GVC为辅的双链嵌入模式转变。在国内企业改变嵌入GVC方式的转型期,是否存在关键要素可以影响国内、国外双价值链的嵌入?
  二、国内税收政策
  面对国内、国外双价值链发展战略,我国自2012年起就开始实施大规模减税降费的政策,不同于2008年实施的减税政策(主要是应对经济危机的调整性政策),截至2023年,据国家税务总局统计,我国减税降费和退税规模超过13万亿元。此外,除土地增值税,其余17个税种都有不同程度降低。工业、服务业和农业都享受了税收政策优惠安排,减轻了所有规模企业和个体商户的税收负担,在普惠性减税与结构性减税并举的情况下重点降低制造业和小微企业的税收负担。在财政部公布的2024年1—7月份的税收数据中,国内增值税同比下降5.2%,企业所得税同比下降5.4%,消费税同比增长5.5%。占据综合税负水平较大的税种均有下降,减税力度持续增强,而消费税的增加说明税收结构的转变对发展国内市场、扩大内需产生了促进作用。大规模减税降费减轻企业负担的同时,是否有助于促进企业参与GVC,摆脱“低端锁定”的困境是本文研究的重点。
  三、国内税收政策对全球价值链参与度的影响
  一是国内价值链的构建在很大程度上推动了我国制造业在GVC中的地位提升,通过国内市场的深度整合、技术的纵向扩散以及内资企业的持续成长,实现了国内专业化分工的深化,这些因素共同构成了推动中国制造业在GVC中升级的核心通道。通过测算,我国GVC分工有明显内需主导化趋势。此外,在改善参与GVC生产的脆弱性和抵抗产出波动方面,以内需主导的价值链分工模式可显著抑制产出波动。国内企业通过构建和深化国内价值链,逐渐形成以内需主导的分工模式嵌入GVC。具体来说,制造业目前仍主要遵循“进口-加工-再出口”的加工贸易模式融入GVC,这一生产模式涉及大量的中间品贸易。发展国内中间品市场,一方面能够提升出口中间品的国际竞争力,另一方面,通过本土生产的中间品,可以减少对进口中间品的依赖。在价值链分工模式下,培育和扩张中间品市场是支撑国内国际双循环价值链分工转型的关键。
  二是在探讨国内价值链构建和发展的研究领域,已有成果表明,我国东部地区正在经历从紧密依赖全球价值链(GVC)向强化国内价值链的转变。这一转变呈现出以东部地区为核心,向中西部地区辐射并带动其发展的新格局。在这一过程中,部分子行业已成功构建了供需平衡的国内价值链体系。进一步地,消费结构的升级对于优化国内价值链的循环结构具有重要意义,它不仅加强了区域间的价值链联系,而且通过创新驱动、资源配置优化以及产业间的耦合效应,显著促进了国内价值链的高效循环。此外,税负水平的下降通过减轻企业预算约束,激励企业扩大消费、生产和创新的规模,从而促进了企业参与国内价值链的构建。国内价值链的构建和发展是一个多层次、多维度的问题。从区域发展的角度来看,东部地区的转型引领了全国价值链的重组;从行业发展的角度来看,子行业的国内价值链体系已初步形成;而从政策影响的角度来看,税负的减轻为企业参与价值链构建提供了动力。
  三是税收政策激励和税收政策竞争会通过提高企业层面的生产率来促进本地高技术产业全要素生产率的提高。通过上市企业的微观面板数据建立模型,考察企业实际税负与全要素生产率的关系,发现两者之间的关系呈现倒“U”形,税负超过拐点值后会显著抑制企业生产率。企业生产率越高越倾向嵌入GVC,越容易实现企业“走出去”的发展目标。较高税负会抑制企业参与GVC程度,生产率对这种负效应有一定调节作用,会减轻税收政策带来的影响。税负与企业生产率之间关系复杂,税负对企业嵌入GVC的过程产生重要影响。税负激励和竞争可以促进生产率提升,但过高的税负则会成为阻碍。企业生产率作为嵌入GVC的关键因素,不仅直接影响企业的国际竞争力,还能在一定程度上调节税负的负面效应。
  中间品在税负影响企业嵌入GVC过程中的作用是一个重要的遗漏。中间品的生产和贸易是连接国内与国际市场的重要环节,对于提升企业的国际竞争力、促进价值链升级和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
  四、结论与对策建议
  整体上,税负会抑制企业参与GVC分工。机制分析表明,税负增加后,企业倾向于减少中间品投入,包括国内和国外中间品,从而降低参与GVC的程度。此外,税负增加会减少企业现金流,加剧内源融资约束,降低企业投资能力和产业关联度,进而抑制企业参与GVC。异质性分析表明,不同类型的企业受税负影响程度不同。增值税占比高的企业、资本密集型企业、出口导向型企业以及“营改增”税改前的企业受税负影响更为显著。拓展分析发现,企业对税负变动的敏感度存在阈值效应。在阈值内,企业对税负变动反应敏感,税负降低能显著促进企业参与GVC。超过阈值后,企业对税负变动的敏感度降低,可能是因为企业被锁定在价值链低端或无法消化过高税负成本,选择退出GVC分工。
  基于以上结论,提出以下政策建议:一是优化税负结构:降低增值税比重,使税负结构与企业的价值链定位相匹配。例如,对从事研发、创新和高附加值生产的企业,可以适当降低增值税税率,鼓励企业进行价值链攀升。二是结构性减税:针对不同类型的企业,采取差异化的减税政策。例如,对增值税占比高的企业、资本密集型企业、出口导向型企业给予更多减税优惠。可以设立专项税收优惠政策,支持这些企业进行技术创新、设备更新和产能扩张,提升其参与GVC的能力。三是完善融资体系: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缓解企业融资约束,提高企业参与GVC的能力。可以加大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拓宽企业融资渠道,降低融资门槛和成本。同时,鼓励金融机构开发针对GVC企业的特色金融产品,例如供应链金融、跨境人民币贷款等,满足企业融资需求。四是深化增值税改革:持续推进增值税改革,减轻税收负担,促进GVC升级。可以进一步完善增值税制度,简化税制,降低税率,使税负更加公平合理。同时,加强税收征管,提高税收征管效率,降低税收成本,助力构建国内价值链,实现双循环发展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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