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第二批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结果公布
177家养老机构上榜 5家获评五级
全省第二批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分为五个等级,此次评定评出山西省老年公寓、太原市老年公寓等5家机构为五级,太原市阳曲县福乐居大盂敬老院、长治市暖心窝康养服务有限公司等14家机构为四级,太原市杏花岭区淖马幸福养老院、晋中市寿阳县敬老院(七里河分院)等67家为三级,太原市阳曲县西凌井乡敬老院、阳泉市平定县娘子关镇敬老院等63家为二级,大同市灵丘县瑞福养老服务有限公司、长治市壶关县东井岭乡中心敬老院等28家为一级。评定等级有效期为三年。
省民政厅要求,各市民政部门要持续大力宣传养老服务政策法规和标准规范,将养老机构等级评定作为提升养老机构服务水平的重要抓手,不断推动养老服务机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等级养老机构的示范和引领作用,采取结对帮扶等方式,带动辖区内养老机构全面提升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加强对等级养老机构的监督检查,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督促其不断规范运营管理,提升服务质量,促进我省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省民政厅还要求,全省养老机构要努力比学赶超、提档升级,为入住老年人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努力提高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为我省养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据悉,2023年,省民政厅在全省组织开展了首批五级、四级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经各地民政局初审、第三方机构评估、省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委员会复核,共评定出我省首批五级养老机构12家,四级养老机构19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