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5年12月01日]
-- 智慧生活报 --
版次:[A2]
我省出台新规严管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行为
本报讯 (记者 梁耀华)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教育厅、省财政厅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旨在进一步规范全省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行为。《通知》明确,中小学服务性收费是指学校在完成正常的教学任务外,为在校学生提供由学生或学生家长自愿选择的服务而收取的费用;中小学代收费是指学校为方便学生在校学习和生活,在学生或学生家长自愿的前提下,为提供服务的单位代收代付的费用。《通知》要求,中小学按照国家和我省课程改革要求安排的教育教学活动、教学管理范围内的事项,不得列入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事项。严禁将讲义资料、试卷、电子阅览、计算机上机、取暖、饮水、校园安全保卫等作为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事项。
《通知》强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须坚持自愿和非营利原则,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提供服务并收费,严禁学校和教师以家长委员会的名义组织收费、摊派或捐资。对于收取的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中小学要按学期或按月据实结算,多退少不补,不得加收其他任何费用。学校和教师在为学生服务、代办有关事项的过程中不得获取任何经济利益。《通知》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