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漏水引发多方纠纷 调后回访促履行
甲公司系A小区的建筑施工单位,乙公司为A小区提供物业服务。自2021年开始,乙公司陆续接到顶层业主反映屋顶漏水问题,随即通知甲公司对屋顶进行维修,但甲公司维修后的部分楼顶仍有漏水问题。无奈之下,乙公司将甲公司及该小区的开发商起诉至榆次区法院,要求对屋顶进行全面维修。
该案立案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到现场进行查看,并通过调查走访了解到,A小区顶层业主共28户,其中26户房屋存在漏水问题,雨季时部分业主房屋“外面下大雨,屋里下小雨”,严重影响生活质量,更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由于本案事实清楚,且涉及顶层多数业主切身利益,承办法官和当事人沟通后立即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起初,甲公司表示案涉小区5年质保期已过,不愿承担维修责任。但经承办法官进一步了解到,在质保期内乙公司及业主已多次向甲公司申请报修,虽进行了部分维修,但仍存在漏水情况,并未切实解决漏水问题。承办法官多次主持双方进行调解,最终甲公司愿意承担维修义务,并同意维修结束后进行闭水实验,以确保真正解决业主们面临的困境。
事后,承办法官及助理、书记员再次实地到该小区督促、沟通维修事宜,甲公司表示在协议约定的时间内完成维修。
